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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通訊員 牛伶 記者 袁瑋)騙術屢屢翻新,讓人防不勝防。今年8月以來,在虹口、楊浦、寶山等區發生70餘起以典型的“拋物詐騙”手法為基礎,加以“翻新”的犯罪案件,涉案金額共計30餘萬元。日前,虹口區檢察院對3起此類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。
  不久前的一個晚上9時許,下班回家的王婷(化名)走出軌交延長路站,一名男子騎車從她身邊經過,在她面前掉下一捆用橡皮筋扎住的錢。之後,另一個推著自行車的男子將地上的錢撿起,故作神秘地對王婷說:“你不要吭聲,我們到人少的地方分錢。”王婷不為所動。可撿錢人一直跟在她的身邊,還提出要騎車帶王婷一段。王婷覺得對方並無惡意,就同意了。剛到小區門口,掉錢的男子尋了回來:“你們是否看到我掉的錢了。”王婷未予理睬,撿錢人也矢口否認。
 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卻讓王婷無法繼續置身事外。“我掉的那包錢是老闆的,裡面還有一張銀行卡,卡裡有一兩萬元呢,麻煩你們把銀行卡拿出來讓我打電話查一下行嗎?”掉錢的男子可憐兮兮地說。
  這時,撿錢人很大方地拿出自己的銀行卡交給掉錢人查驗,還報出密碼,掉錢人查詢後就把卡還給了撿錢人。王婷也不得不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掉錢人,掉錢人撥通銀行電話,輸入卡號後要求王婷報出查詢密碼,王婷警覺地拒絕了,並用手遮掩著,自行把密碼輸在對方的手機上。之後掉錢人將銀行卡歸還:“剛纔那邊有人看到你們撿了錢,請跟我過去說明一下。”撿錢人對王婷說:“我過去吧,我把東西放進你的包里了,等我一會兒。”說著將一團報紙放進王婷的包中。王婷根本來不及反應,等她回過神來,發現那團報紙里什麼都沒有,自己包里的錢包和手機卻不翼而飛,銀行卡也被他人取走2500元錢。
  很多市民對拋物詐騙有所防範,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得手,在於犯罪手法與以往不同。本案中,犯罪嫌疑人並非讓被害人拿出財物作為對價,而是根據被害人的反應隨時調整犯罪手法。在掉錢人與被害人交談時,就是撿錢人實施盜竊行為的最佳時機,隨後再用之前騙取的銀行卡密碼將被害人存款取出。  (原標題:“拋物詐騙”變“伺機行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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